—個人做了件得意的事總是希望馬上有人給予稱贊,如果別人及時對他這樣做了,他會感到自豪,并產生繼續上進的動力,這就是所謂的“強化效應”。如果稱贊時間相隔較長,雖然他仍會感到滿足,但滿足的程度卻大打折扣。這就需要企業對員工目標成果進行及時評價。在進行目標評價時,評價的時機可分為以下三種:
1.日常評價,是指工作告一段落,或進展到某種程度時所進行的評價。它是企業的實時評價方法,在工作的每一階段結束后及時進行。日常評價最重要的就是要有恒心實施。
2.定期評價,即周期性的評價,譬如每周一次,或每月底、年終進行評價。企業可根據經營特點確定評價周期,應做到既不妨礙工作進度,又具有時效性。
3.總評價,即在目標或實施項目達成時進行評價。
目標評價的目的若僅為了了解各下屬的工作能力與實際表現,并口頭獎勵,在—定期限內,評價次數可以多一些。但如果進行一次全面客觀的評價,則很耗費時間,且評價后采取獎懲措施的前后—段時間,會造成員工暫時的不安,致使工作效率的下降,因此,必須慎重考慮其目標評價次數。同時,評價必需的成本以及達成目標的時間,也是決定評價次數的重要因素。就成本而言,在規模較大的企業中進行全面評價,必須投入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及時間,而且文書作業相當復雜。另外,完成目標的時間也需要數月,若在成果尚未具體實現時就立即給予評價,并不能產生獎懲的真正效果,反而造成員工的不安與急功近利的草率行動。
因此,全面評價次數不宜過多。在目標管理的實施期間內,若能夠有期中、期末兩次的評價機會,應該是足夠了。—般公司的評價時間,除年終考核外,其他的工作檢討,其間隔在一月、一季或半年不等。下圖是某公司目標執行結果下的會議安排表,是—份較為合理的評價時間安排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