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評價的三個項目
目標評價分為目標實現程度評價、達成過程評價和執行者評價三個項目:
(1)目標實現程度評價—指績效的高低、滿意程度、偏差程度等。如:員工甲完成A產品102臺,比目標值多完成2臺,則達成程度為102%;
(2)達成過程評價—對過程是否順利、各階段是否按進度執行、當意外情況出現時是如何處理的等問題進行評價。如:上半年落后于進度,原因是材料不能按時到達;為完成全年目標,下半年共加夜班89個;
(3)目標執行人評價—是對工作能力、應變能力、處事方法、能力有否提高及提高程度等方面的評價。如某某能力強,出現意外后應變之策好,處事穩健,能力提高快。
實際上,目標評價的步驟是根據目標評價的內容來確定的,也就是進行目標評價應該先明確評價的項目,再根據項目來設計具體的評價步驟。通常,目標評價步驟分兩個階段進行:一是目標設定階段,二是目標執行階段。而每—階段同時又包括一些具體的步驟,下圖詳細介紹了目標評價的各步驟:
目標評價的步驟
對目標評價的各步驟詳細說明如下:
1.目標設定階段
(1)由上司和目標執行人共同討論目標執行人履行職務所必須完成的主要工作,即具體目標項目;
(2)針對目標項目設置具體評價項目;
(3)為每個項目確定數量化的評價標準,如重要性權重項目系數、完成目標項的數值、完成程度的計算方法等。
以上是目標設定階段需要完成的工作,也是目標管理的優勢所在-將“游戲規則”事先公布,防止幕后交易。
2.目標執行階段
(1)由目標執行人進行自我評價,并將評價結果記錄在目標卡上,呈報上級(為了便利上司核實,下屬可以將有關成果的具體事實以書面文件的方式附在目標卡后)。自我評價除了根據評價標準評價成果外,對目標執行過程中發生的情況和處理辦法及個人受到的啟發〔能力的提高)也要進行評價。如:發生了什么障礙用何種辦法解決?除此之外,還有沒有更好的辦法?執行進度均勻嗎?執行中是否與有關人員進行過充分的協調?是否有效地利用了權限?學習如何啟發和進步等等。
(2)上級根據目標卡、有關證件與說明及現場檢驗審定成績,填寫在目標卡的上級評價欄或目標評分表上,上報直屬領導。
(3)領導根據公司財務報表及統計數據,參考相關單位的績效評價,對目標卡上的打分在10%范圍內進行調整或修正,然后移交評價部。
(4)評價部將收到的目標卡匯總后,依事先確定的公式綜臺計算各單位的績效和得分,報最高管理層核定。
(5)最高管理層核定后,公布結果。
總之,為避免在評價過程中對重要環節的遺漏,目標評價必須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這樣可以事先為評價過程的各個環節做好準備工作。公司應定期對目標的執行工作進行評價,及時掌握目標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