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是從系統內部的有機聯系描述系統的整體性,功能是從系統外部的有機聯系反映系統的整體性:系統功能的有效發揮既受外部環境變化的制約,包受系統內部結構組合的制約,說明系統功能的相對獨立件與絕對依賴性。根據“整體大于部分之和”的系統原理,系統功能具有下列主要特征:
(1)整體性。系統內的各要素通過結構組合成一個整體,而反映這個整體的正是它自身的功能表現。例如,企業管理系統是由計劃、組織、領導、控制等主要結構而成,其個每個結構都有其自身的功能,當這些功能在一定資源約束條件下優化集合,就能取得理想的管理效益;反之,其中任何一個結構出現問題,系統整體功能都會衰減。
(2)可變性。相對于系統結構穩定性特征而言,系統功能因受外部環境的影響,相對比較活躍.可變性強。例如,在世界經濟一體化、競爭全球化、企業科學管埋同質化趨勢的影響下,重視生產現場的精細化管理,拼基礎管理、拼細節管理,打造品牌化的管理利器,中國石化從戰略管理的高度確立3B管理標準,管理重心下移,就是管埋功能優化。所以系統功能可變性特征表明,在發揮系統功能的過程中,,要重視外部環境變化對系統功能的流程、內容和方式的影響,及時調整系統結構,與時俱進,使系統不斷獲得新的功能。
(3)可控性。可控性是系統功能最顯著的特征。如前所述,系統結構決定系統功能,系統功能反映系統結構,并對系統結構有反作用。尤其是在人工系統中,這種“反作用”是通過系統的控制結構能動地表現出來的。例如,根據3B管理的總體目標,制定3B管理的標準,實施3B管理工作,檢查實施情況,通過與目標和標準比較找出存在差距,采取糾偏措施,進行新的循環,就是一個控制過程。